中华女子学院200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中华女子学院200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中华女子学院是全国妇联所属、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国唯一一所女子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任名誉院长。

  学校已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后更名为全国妇联妇女干部学校。1984年升格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成为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成人高校。1995年迁址扩建,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学校于1996年开始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校。2005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坐落在北京亚运村东,毗邻奥运村,是一所具有女性特色的现代化花园式高校。学校目前设有六个二级学院和三系二部,即:管理学院、社会与法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华高丽学院、外语系、金融系、计算机系、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设有15个本科专业,即:女性学、社会工作、社会学、学前教育、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英语、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及旅游管理;设有文秘、编导、体育服务与管理、音乐表演、人物形象设计、物业管理、主持与播音、新闻采编与制作8个高职专业。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近5000人。学校师资队伍精良,教学设备先进,图书资料丰富,校园文化独特,办学特色鲜明,妇女理论研究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学校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妇女事业发展服务,为妇女国际交流和政府外交服务;坚持“学科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环境美校”的治校方略;坚持培养具有“四自”特质和创新精神、具有实践能力和公益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女性人才。学校与世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友好往来,与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

  建校以来,学校为党政机关、妇联组织、企事业单位等输送了一大批优秀女性人才。我校毕业生以较强的实践能力,团结协作能力,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踏实的工作表现,受到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来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许多毕业生已经走上了重要领导岗位,成为用人单位的骨干。

  中华女子学院正以自己的优势努力建设成为集女性教育、女性理论研究、女性对外交流、女性图书资料信息为一体的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女子高等院校,为发展妇女教育事业、提高女性的整体素质做出贡献。


艺术学院简介

  中华女子学院艺术学院成立于2008年9月,其前身艺术系创建于1995年。
十多年来,在创建和发展的过程中,根据社会对艺术类人才的需求,学院不断拓展专业方向,现设有艺术设计专业 (下设服装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四个方向)和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下设舞蹈表演方向)等本科专业,在校学生800余人。

  学院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已建立起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在现有教师中,教授、副教授、讲师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艺术学府。  

  围绕“将女性特点融入专业特色之中,突出实践教学,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学科定位,学院积极开展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调整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女性学生在形象思维和视觉审美方面的优势,开发学生的艺术创造潜力。为适应人才培养需求,强化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学院不断加大教学设施的投入。实验室已基本满足现有各专业方向学生实验实践的需要,国内外知名企业作为校外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更广阔的学习场所。

  多年来,学院培养了一批适应社会需求的、有理想有抱负的应用型艺术人才。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模特与形象设计专业有27学生被选拔进国家体育场奥运颁奖礼仪专业志愿者团队,承担了国家体育场全部48场奥运会赛事的颁奖任务,向全世界展示了庄重、柔美的中国女性形象,为北京奥运增辉添彩,在媒体中被广泛推介。2008年,有26位学生在国家各级各类大赛中获奖。其中一名学生获得第四十八届国际小姐第四名“中国小姐”称号。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

  模特与形象设计专业方向旨在培养从事模特与形象设计的应用型女性人才。要求学生掌握模特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知识,具备将设计理论、表演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模特表演与演出策划和形象设计。


主要开设课程:

  形象与服装设计理论、现代礼仪、芭蕾形体课、舞蹈基础、形体创作、时装表演技巧、影视表演基础、形象设计概论、人物形象设计、化妆造型、发型设计、广告策划、演出策划、时尚流行预测等。


学制:
四年


学费:
9000元/年


招生范围10个省招生30人(只招女生,只招文科)


专业加试:

  初试:1、口试

      2、形体测试(自备泳装)

  复试:1、形体测试(自备泳装)

      2、台步表演(自备服装、配饰音乐磁带或CD盘)

      3、才艺展示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产业管理(舞蹈表演方向)



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条件:招收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符合国家报考条件的考生。有艺术类统考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本省统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2、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要求:(1)所有报考这两类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专业课加试;(2)无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3)已设置专业加试考点省份的考生,需在本省或北京参加专业加试(如本省有特殊规定,遵照本省规定执行);在招生范围内未设置考点省份的考生,应在北京参加专业加试;不允许在两个考点重复加试,否则成绩均无效;(4)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的考生,应参加本省相应专业的艺术类统考,但不需参加艺术类美术统考(5)凡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的考生身高需1.68米以上,形体比例匀称,符合模特基本条件。

  3
、文化产业管理(舞蹈表演方向)专业报考要求:此专业为我校今年新增专业,湖南、河南、山西、甘肃考生需在本省参加相应的舞蹈类统考合格后可报考我校,我校不再组织专业加试。北京考生需参加我校的舞蹈类专业加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4、招生计划: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除文化产业管理(舞蹈表演方向)专业外根据各省专业课加试成绩情况确定。艺术类高职专业招生计划以及本科招生简章电子版详见我校招生网站http://www.cwu.edu.cn/zsjy/zsjy/version2004/index.htm

  5、报名准备:需现场报名的考点,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影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两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并交纳报名考试费。

  6、考试必备: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省招生办公室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或学生证等其它带有照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自备。

  7、专业成绩查询:2009年4月1日以后考生可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cwu.edu.cn/zsjy/zsjy.asp查询成绩。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于4月15日前邮寄合格证,考生持此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当地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8、本科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文化产业管理(舞蹈表演方向)专业:①湖南、河南、山西、甘肃四个省考生参加本省艺术类相应统考合格后,分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②北京考生需参加我校的舞蹈类专业加试合格后,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9
、本科招生范围:

  艺术设计:北京、河北、山东、湖南、山西、河南、内蒙古、江西、辽宁、江苏

  播音与主持艺术:北京、湖北、山东、湖南、山西、河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安徽

  文化产业管理:北京、湖南、河南、山西、甘肃

  10、高职招生范围:

  主持与播音、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北京、河北、山东、湖南、山西、河南、内蒙古、黑龙江、湖北影视表演:北京、山东、山西、黑龙江、河南、河北、湖北


2009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  




2009
年艺术类本科加试考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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